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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秋节放假三天 9月13至15日休息
时间: 2008-8-28 8:44:00   新疆日报网
  (新疆日报网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今年中秋节从9月13日到15日放假三天。26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发出提醒,用人单位在9月1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在9月13日和9月15日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同时,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除以8小时。
  中秋节期间每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具体休假情况:从9月13日到15日,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
  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
  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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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新疆都市报
责任编辑: 王鼎、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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